关于申报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‘七一’重要讲话精神”榆林市社科专项课题的通知
各县市区委宣传部,市直各有关单位,榆林学院社科联,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,市级各社科团体、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:
7月1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,深情回顾了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开辟伟大道路、创造伟大事业、取得伟大成就的历程。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、思想深邃、内涵丰富,把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、社会主义建设规律、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,为奋进新时代、走好新征程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、提供了根本遵循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,为充分发挥全市社科理论界在研究阐释方面的重要作用,引导广大党员、干部、群众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、丰富内涵、核心要义、实践要求,推出一批有深度的理论研究成果,市委宣传部、市社科联拟开展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‘七一’重要讲话精神”专项课题研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研究方向
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‘七一’重要讲话精神”专项课题研究可以围绕以下方向展开: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,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;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;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;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;“两个创造”:创造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,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;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“两个结合”;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完善党的领导,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;民族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;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,坚守和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等。要坚持以“七一”讲话精神为指导,紧密结合榆林工作实际,聚焦碳达峰、碳中和推动榆林高质量发展,提出相关工作思路和对策,研究人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题目。
二、项目类别
此次项目为社科基金专项课题重点项目,拟立项5个课题,每项课题资助10000元。
三、申报条件
1.申报人必须具备《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条件。
2.申报者须是各县市区委宣传部、县市区委党校、高校社科联(科技处)、市直有关部门(单位)的工作人员以及市级各社科团体、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会员。
四、申报要求
1.申请人要按照《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报书》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。各县市区委宣传部、市直各有关单位、榆林学院社科联、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受理本校、本单位的课题申报,负责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申请书内容的审核把关,并签署明确意见。
2.所有申报课题须11月20日前报送最终成果,重点项目最终须公开发表研究阐释论文或文章1篇以上,课题相关理论成果被市级或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,或被理论核心期刊刊发的可以直接结项(最终成果公开发表时必须注明“榆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”)。
五、申报程序
1.申报人填写《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报书》(2021年)及《项目论证活页》,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,报送榆林市社科联。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对项目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。对《申报书》内容进行汇总,填写《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》。《申报书》《项目论证活页》及《申报汇总表》请通过榆林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官方网站(http://www.ylskl.net/)下载。
2.课题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,受理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前。请申报单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《榆林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申报书》一式2份、《课题论证活页》一式15份以及填写好的《申报汇总表》原件(盖章)及电子版报送至榆林市社科联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各单位请于9月20日前报送推荐材料,过期不再受理。推荐材料包括:《榆林社科理论名家推荐评审表》(见附件)纸质版一式三份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;代表性科研成果、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(复印件)一份;正高职称的证明材料(复印件)一份;符合参选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;证明材料是复印件的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;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市社科联。《榆林社科理论名家申报评审表》电子版请在榆林社科理论网自行下载。
受理地点: 榆林市高新区市委办公楼514室
联系人:王如如 联系电话:0912-3825280
电子邮箱:1339085441@qq.com
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
榆林市社会科学联合会
2021年8月10日